招生培养
招生培养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招生培养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6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长江经济带专项)报考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6-06-02浏览次数:



一、培养目标

“长江经济带专项”是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组建的长江经济带能源资源领域“页岩气与煤层气安全高效绿色开发关键技术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合作体”,旨在探索“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协同育人”新机制,培养具备国家使命感和工程创新能力的卓越人才。

二、招生计划

在资源与环境专业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10名,研究方向为页岩油气及煤层气地质与开发。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业绩条件

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硕士学位且具有相关行业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研究,或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的工程技术创新与研发;或公开发表本领域高水平论文;或取得国家专利和省部级奖项。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6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研究,或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的工程技术创新与研发,且代表性科研成果须在近五年内达到以下条件之一:①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含具有国家奖推荐资格的社会力量设奖)三等奖以上学术、科技奖励;②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③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二);④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核心期刊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过学术代表作;⑤以主要作者出版不少于10万字专著一本。

(三)其他要求

1.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 符合报考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如进入综合考核,须参加报考单位组织的加试环节,并达到报考单位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四、网上报名和申请材料提交

报名系统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生招生系统(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博士生招生系统)。报名信息填写完整且完成缴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不予退还。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3日-6月4日 (8:00 - 17:30)

(二)报考材料提交

网上报名时所有报考材料需同步在报名系统中完成上传。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者须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后邮寄至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卓越工程师学院(学海楼)226 。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时间后5天,以寄件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再接收)。若未按时提交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不全,申请将不予受理。

1. 考生《报考材料》包括:

①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报名系统打印)。

② 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信。

③ 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或人事部门公章)。

④ 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等复印件。

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http://zwfw.cscse.edu.cn);

⑤ 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⑥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CET4、CET6、TOEFL、IELTS等)。

⑦ 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主持或参与重大科学研究或工程实践项目、解决工程技术难题等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⑧ 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内容及研究进展等。

⑨ 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具体格式要求见学校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规定)。

⑩ 以学士学位报考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符合报考条件学业水平要求的证明材料。

《报考材料》请用 A4 纸印制,覆上封面(报考材料封面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信息公开→表格下载中下载)和目录按材料 序号装订成册。《报考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信单独装订,以便审核及归档。所有材料提交给报考单位后,不予退回,请考生在提交前妥善做好备份。

(三)缴费

因缴费系统升级中,请通过对公转账进行报名缴费(转账备注:姓名+专博报名费),并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转账截图证明。

1. 学校开户银行信息

户 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帐 号:569057528302

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地大支行

行号(市内):846006

  (市外):104521003359

2. 证明提交

报名系统-审核、材料-材料提交情况-其他(最后一栏)-上传。

五、复试及录取

1. 复试相关信息请关注学院主页通知,复试内容及录取规则由学院在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

2.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3.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学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委托)培养合同。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学海楼226 邮寄材料请以EMS寄送)

邮政编码: 430074  

联系人:綦老师、罗老师

电话: 027-67886412

Email: zhuoypy@cug.edu.cn


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