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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优秀案例(第三届)推荐选树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6-06-03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深化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改革与产教深度融合,选树一批具有创新性、典型性和可操作性的优秀案例,提升高质量培养卓越工程师的能力,中国卓越工程师培养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开展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优秀案例(第三届)选树工作。本届将选树10个优秀案例,本单位遴选推荐1个优秀案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01 选树主题

优秀案例选树紧扣“新时代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与实践”,梳理凝练思路、方法、成效与经验。案例主要分为五个类别:校企协同机制(国家卓越工程学院建设、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建设经验等);培养过程(项目制育人、工学交替培养、课程教材建设、知识产权管理、工程师技术中心建设等);校企导师队伍建设(双向流动机制、协同育人机制等);评价机制(招生选拔、毕业与学位、实践成果申请学位、资格互认衔接等);特色做法(其他关于卓越工程师培养的工作经验)。

02 选树标准

选树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主题鲜明、措施有效,典型经验要有总结提炼,创新做法要有独到视角。

(一)突出创新性

聚焦新时代下产教融合卓越工程师培养,紧跟国家战略需求,突破传统模式,打造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

(二)突出典型性

充分发掘卓越工程师培养实践中关于校企协同机制、培养过程、校企导师队伍建设、评价标准和特色做法等代表性案例,深化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重构和流程再造。

(三)突出可操作性

应已有至少1年以上的实践探索,总结凝练的经验应对其他培养单位具有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四)突出可验证性

应事实可溯源、相关主体可佐证,整体逻辑自洽且前后一致,确保案例真实可信,经得起评审核查与实践检验。

03 选树要求

1.案例应包括案例背景、主要做法、主要成效、经验启示与主要意义等部分,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字数4500-5000字。

2.为保证成果征集质量,每个单位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个,案例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6人。

3.案例应为原创首发,不接受一稿多投。

04 选树流程

(一)单位推荐

本单位组织报名遴选,择优推荐,案例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6人。

(二)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

联合体秘书处组织对申报材料作形式审查。承办单位组建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提出建议入选名单。

(三)结果审定

联合体理事会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并审定优秀案例名单。

(四)公示与异议处理

审定名单在联合体官方网站及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或个人均可实名向联合体秘书处提出。秘书处负责受理并组织复核,必要时提请理事会裁决。

(五)结果公布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优秀案例名单。

05 宣传推广

优秀案例将被纳入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典型案例库,并作为卓越工程师培养校企导师研修班的教学内容;选树典型汇编“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典型案例选编”;邀请案例负责人在卓越工程师培养有关高峰论坛、国际研讨会等会议上作专题报告;遴选优秀成果推荐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上发表。

06 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

请申报人于2026年6月8日前,将《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优秀案例推荐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zhuoypy@cug.edu.cn,邮件命名为“第三届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优秀案例推荐材料”。

(二)纸质版材料

纸质版推荐材料一式三份,交至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6月8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 中国地质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学海楼226) 430074 027-67886412 请用EMS或顺丰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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